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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储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9  来源:
 
各处、系、室:
为加强学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快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以更好地适应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适应学校事业发展的要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务会议讨论决定,自今年6月中旬启动2015年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储备工作。
一、目标任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做好后备干部选拔储备工作,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提出后备干部人选名单,有针对性地落实培养、锻炼措施,加快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成长
二、条件
推荐后备干部要从学校发展的全局出发,同时要充分考虑被推荐人选的自身特点和发展需求。
人选条件除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
(1) 本人愿意从事各类管理工作,并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2) 正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不受本条限制;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 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1、民主推荐。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
2听取意见和建议。听取党支部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党代表、教代会代表、民主党派代表、骨干教师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确定后备干部人选名单:召开校务会议,专题研究确定中层后备干部人选名单。
四、工作要求
全体教职工要要树立全局观念,高度重视;党员要讲政治、讲党性;党总支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该项工作任务。
五、时间节点
6月26日前,教职工大会民主推荐;
6月29日前,人事处汇总上报《中层后备干部人选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
6月30日前,校务会议讨论确定后备名单;
7月10日前,党总支听取意见;
9月10日前,被推选为后备干部人员填写《中层后备干部考察表》;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