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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基因传承”展览展演类作品征集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8  供稿:  编辑:  访问量: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经验,巩固“少年工匠心向党 青春奋进新时代”主题教育、职业院校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展示等活动成果,不断创新拓展教育手段和载体传承红色基因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第七届“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活动的通知》(沪教委职〔2022〕13号)要求,组织开展“红色基因传承”展览展演类作品征集活动,现就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本校全体在校生


二.活动主题 

红色基因传承



三.活动内容 

(一)展演类优秀作品1.内容:以展演类艺术作品为载体,全面展现学生爱艺术、懂生活,励志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精神风貌。展演类作品包括歌舞、器乐、曲艺、小品、朗诵等。2.要求:以视频形式直接上传平台,时长不超过8分钟;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300M;舞台作品不限制人数(证书最多署名8人);每份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展览类优秀作品1.内容:鼓励学生创作展示自身艺术修养、文体特长的展览类作品,引导学生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际行动中不断提升人文修养和道德修养。展览类作品包括书法、绘画、雕塑、手工艺品和非遗作品等。2.要求:需提交实物(书法、绘画、雕塑、手工艺品、非遗作品等,不用装裱)、展览类展示作品说明表,并报送实物图片或介绍视频(不超过3分钟,视频文件格式为FLV、RMVB或MP4,大小不超过200M);每份作品作者不超过8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一)报送信息所有提交作品均为2021年7月1日之后创作的作品。报送作品需填写“红色基因传承”作品说明表(见附件),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手机号、作品简介及学生学籍号。注意每件作品须有名称,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作为作品名,未按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二)报送数量每班报送作品不限,至少1件。每名学生报送参赛作品不超过3件,每名教师指导参赛作品不超过3件。(三)报送时间1.2022年9月2日,以班级为单位将作品说明表、参赛作品以压缩文件打包,发送至各系副书记处,作品命名方式为:作品名_作者,文件命名方式为:红色基因传承_展览类/展演类_班级_作品名称_作者。2.进入复评的展览类作品需报送实物和报送展览类作品说明表(附件1)纸质稿。(具体操作方式后面通知)


五.激励办法

 作品择优在校公众号展示并报送市赛参加评比。市赛评比激励方式如下: 

(一)学生优秀作品根据各校选送的作品,按照一定比例颁发奖项,选取优秀作品在第七届“璀璨星光”校园文化节集中互动展示。组委会将颁发署作者姓名的证书,并记录在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内。 

(二)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为指导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竞赛组委会颁发署指导教师姓名的证书。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活动要求

1.活动全程需积极健康、紧扣文化节精神,符合活动主题,体现青年力量,具有较强感染力。 

2.所有参赛作品需与主题切合,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3.本活动所有解释权归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校团委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