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处、室、系:
为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职成[200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达标校和示范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13]37号)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沪教委人[2005]8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学校系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培训的要求,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委托,举办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咨询师(初、中级)培训班,培训由上海师范大学职业培训中心具体实施。请想参加培训的教师浏览 http://www.shedu.net/shedu_new/data/shouye/20131129134148_44.html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