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晋等十三位同志职务聘任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1-03-26 来源:
经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职称评审与聘任委员会2009年4月7日讨论通过,下列同志具备相关职务任职资格,并予以聘任。
一、 秦晋、李克重、陈慧慧、柳生开于2008年12月31日取得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邵春花、谈紫芬、刘静琨、石婕健于2009年1月17日取得讲师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三、 张德明于2009年1月17日获得实验师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四、 李耀年、廖芬、周琪于2009年1月17日通过转评取得讲师任职资格,聘任时间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五、 刘娇从2009年2月1日起聘为助理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