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学期代办费结算明细于11月29日下发。
二、请于12月6日前完成核对,支出部分有疑问的按内容咨询学生工作处、图书馆等部门,如果未能解决可联系财务处。
三、财务处将在12月10日之后,将退款转入学生中职资助卡内。
四、按照“多退少不补”原则及减免政策,退款根据结算明细金额,转入学生中职资助卡内。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财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