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1-03-26 来源:
为切实加强学生宿舍空调的使用管理,保障学生宿舍空调使用的合理性,增强使用空调的规范意识,创建节约型校园,特对学生宿舍空调使用作如下规定:
1、实行专人负责的管理办法。各宿舍空调由宿舍管理人员负责。空调遥控器由各楼层宿舍管理人员领用保管,空调的开启由楼层宿舍管理人员负责操作,非指定负责人得随意开启或使用学校空调,否则追究相关教职工和负责人的共同责任。
2、空调使用规定:按上海市发布的当日天气预报为准,夏季气温在摄氏30℃(含30℃)以上或冬季气温在摄氏8℃(含8℃)以下,学校开启空调;空调使用时温度设置的规定:夏天制冷最低不低于26℃(含26℃),冬天制热最高不高于26℃(含26℃)。
3、全体住宿生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4、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寝室长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老师,由总务处请专人维修。总务处应经常对全校的空调线路、开关、接线盒等设施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修理。
5、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