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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学生奖学金实施修改方案
发布时间:2013-04-26  供稿:  编辑:  访问量:
    

一、实施办法

1、奖学金发放改为一年发放一次。每学年将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的综合测评分数合并作为考核依据,在次学年的第一学期进行评比发放。

2、评比旨在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的内容仍依据学生手册规定。

 

二、发放比例

1、发放金额

   甲:400元、 乙:250元、 丙:100

2、发放比例

   [1]市级先进集体——30%13人),其中甲1人,乙5人,丙7人;

   [2]区级先进集体——25%11人),其中甲1人,乙4人,丙6人;

   [3]校文明——20%9人),其中甲1人,乙3人,丙5人;

   [4]校普通——15%6人),其中乙2人,丙4人。

备注:

   [1]人数以45人为基准,并根据班级人数适当调整;

   [2]班级考核连续两次倒数三名内,班级奖学金为校普通发放比例,班级考核连续两次最后一名,班级取消奖学金评比资格。

 

三、评比条件

1、在班级综合测评考评中名列前茅;

2、每一门功课及格;

3、未受过行政处分;

4、体育、体锻达标;

5、能够执行中专生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

 

四、评比方法

1、班主任根据条例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校长室审批后发放;

2、凡有行政处分、体育、体锻不合格、旷课、经常违反校纪校规、一门课程不及格等情况将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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