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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班主任家访制度
发布时间:2011-03-20  来源:
  为了增强德育工作效果,加强学校家庭之间的联系,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对于班主任家访作如下规定:
  一、新生班级班主任在接受班主任工作后必须完成新生家访任务
1、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家访班级内所有新生,将新生入学通知送达学生或学生家长手中。
2、新年级班主任家访后要将家访情况记录在《经管校班主任手册》。
3、在家访过程中不得收受家长任何钱物;不得吃请。
4、对于家访中了解到特殊学生情况要及时汇报给学校相关部门。
二、老生班主任家访任务
1、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班主任,每学年的家访率必须达到班级内学生人数的100%。具体时间,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家访情况必须记录在《经管校班主任手册》。
3、对于家访中了解到特殊学生情况要及时汇报给学校相关部门。
4、在家访过程中不得收受家长任何钱物;不得吃请。
三、在遇到《经管校班级管理中班主任告知规定细则》出现的情况,班主任必须家访。(包括所有年级)
四、家访情况作为考核班主任依据之一。
五、班主任家访制度由学生工作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