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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学生仪容仪表规范
发布时间:2011-03-26  来源:
  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仪容仪表规范化工作是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学生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中专生正处在求学阶段,仪容仪表应符合学生的身份和特点,在美的追求上要讲科学,切勿赶时髦、图虚荣、不加分析地盲目模仿,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社会赋予了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普遍应有的仪容仪表要求,而这样的要求是为了让学生端正思想作风,更好地投入学习生活。从一个人的外表,能判断出一个人的涵养,一个仪表端庄的人,会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因此,为了规范经济管理系学生的仪容仪表,特对学生的仪表仪容作如下规定:
一、发型要求:
1.符合学生身份,自然、简便、整洁,要反映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状态;
2.男女学生均不得染发(黑颜色除外)、烫发、不留怪异发型,不打发胶、摩丝等定型剂;
   3.女同学的发型以马尾辫、理短发两种为宜,前留海不遮掩,给人一种清新、活泼、纯真之感;提倡女生不留长发,过衣领的头发必须扎起,发卡不得过于异型、花哨;
   4.男同学的头发前不过眉毛,侧不过耳朵,后不过衣领,要显得干净整洁、朝气蓬勃,并显示出一种阳刚之美,不留长发,不留胡子,不留鬓脚,不剃光头;

二、服装要求:
1.必须按规定穿着各季校服,如有破损或遗失应通过班主任上报统一补订;
2.必须按规定佩带校徽,团员必须佩带团徽;
3.不得在校服上镶配金属配饰及其它饰物或涂抹文字图案;
4.穿着校服时,内衣不得长出校服底襟;穿有衬衣时,领口不得低于第二颗纽扣;
5.校内不穿拖鞋,不穿高跟鞋及其他妨碍活动、易造成伤害的鞋子,体育课必须按要求穿运动鞋;

三、面部及饰品要求:
1.不得佩戴耳环、耳钉、戒指、项链、手镯、手链、串珠等各种饰物;
2.不化妆(如画眉、纹眉、绘眼影、涂唇膏、抹粉等)、不纹身、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学生参加文艺演出时除外);
  学生仪容仪表是班级管理中的一项常规工作,各班班主任应随时随地对学生进行督促检查,对不符和要求的学生要限期整改,对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态度恶劣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系部将对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作为班级考核和学生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相信全体同学们能够严格要求自己,配合学校和系部接受管理,使我系仪容仪表规范化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