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3-01-22 来源:
制订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
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的基础性教学文件,是编选教材、组织教学、评价和考核的基本依据,是推进课程建设,实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障。为做好专业课程标准的编制工作,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为目标,以创新课程体系和改革教学内容为重点,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准确把握课程定位,科学制定课程标准,整体优化教学过程,充分发挥课程标准对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支撑作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主要依据
1、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能力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确定课程的性质、定位和目标要求。
2、依据职业分析与教学分析,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出发点,找准职业岗位的工种、工序、工艺等技术核心能力;通过教学分析,确定本课程标准的教学内容和评价建议。
3、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教学内容,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教学的基本要求,实行课程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三、主要内容
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课程概述、课程目标、内容标准、实施建议等四个部分。
1、课程概述。主要阐述课程性质、课程定位和课程设计思路。
课程性质主要叙述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功能,与其它课程的关系,以及课程类型等内容。
课程定位主要阐明该课程在专业课程体系中的作用、课程与职业岗位工作关系、课程对职业素质养成与职业能力培养的作用,以及与前、后续课程的联结等。
课程设计思路应将教育教学改革基本理念与课程框架设计、内容确定以及课程实施有机结合起来,阐述课程总体设计原则、课程设置依据、课程内容结构、理论与实践比例、课时安排说明、学时分配与考核评价方法等内容,充分体现课程标准的先进性和创新点。
2、课程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总体目标是对学生课程学习预期结果的综合概括,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本课程的具体体现。具体目标可从素质、知识与能力等方面进行具体说明。课程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明确教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同时还要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为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留有一定的空间。
3、内容标准。主要阐述学生在学习领域、专题或目标要素等方面应实现的具体学习目标,在编写中既要考虑课程各部分内容的相对独立,又要形成课程内容的有机整合。对于学生的学习结果,应尽可能用清晰的、便于理解及可操作的行为动词(如能或会动作要求+操作动词+操作对象)进行描述。
编制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的项目课程标准,要注意选取的项目大小和数量应适中,不宜过大、过多,项目要由易到难、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具有真实性、典型性、完整性和覆盖面。项目的内容应包括工作任务、教学目标、相关知识(理论知识、实践知识)、考核评价等。
4、实施建议。主要阐述课程教学的组织实施、评价方法、教材编写、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实验实训设备配置等建议。
教学建议要体现课程改革基本理念,改变以课堂为中心的教学方式,采用以实习实训场所为中心的教学组织形式,融“教、学、做”为一体。
评价建议应体现多元评价方法,重视教学过程评价,突出阶段评价、目标评价、理论与实践一体化评价等,注重学生动手能力和在实践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关注学生个体差异,鼓励学生创新实践。
教材编写与选用建议包括教材的编写与选用,明确教材应按本课程标准进行编写,教材选用应符合本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
实验实训设备配置建议要根据课程内容和要求,提出对实训(实验)室及功能、设备配置等要求。
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包括课件、实训规范、信息技术、实训基地、网络资源、仿真软件等。
5、其它。对以上不能涵盖的内容作必要的说明,如对课程标准中有关专业术语作解释,课程相关参考资料目录和教学案例等。
四、编制要求
1、规范性要求
文字表达准确,简明扼要,层次清晰,逻辑严密,术语规范,结构合理,文本内容符合课程目标。
2、排版要求
纸型:A4,纵向;页边距:上、下、左、右边距各2.5厘米;格式:首行缩进2字符;行距:1.5倍;题目:宋体三号加粗;文中标题:宋体小四号;内容:宋体五号;页码:页脚,居中。
五、本规定由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