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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贯通培养联合协作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22  来源:

中高职贯通培养联合协作会议制度

 

为保证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科学、规范、平稳开展,加强横向沟通和联系,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特建立本联合协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 联合协作会议的类型与参加人员

1、联合领导小组会议:由中高职贯通培养联合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原则上由上海第二工作大学相关领导主持会议。

2、联合办公会议:由中高职贯通培养联合办公室成员参加,原则上由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相关领导主持会议,必要时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务处、学院领导主持。

3、校企合作联席会议:由两校相关领导、合作企业代表参加,原则上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牵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组织会议。

4、贯通培养研讨会:由两校相关领导、职教专家、企业代表等参加,必要时邀请市教委职能处、室以及科研专家参加,原则上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牵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组织会议。

第二条、联合协作会议时间和主要内容

1、联合领导小组会议,一学期召开一到两次,协调解决中高职贯通培养中的重大事项,例如贯通培养中涉及到的人、财、物的统一协调和资源共享等。

2、联合办公会议,两个月召开一次,落实相关教育教学管理文件,研究制订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等。

3、校企合作联席会议,一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主要研究校企合作模式、工作计划、制定校企合作实训实习基地、落实校企合作项目、研究校企合作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3、贯通培养研讨会,原则上一学年召开一次,研究中高职贯通培养试点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寻求理论与实践的突破。

第三条 联合协作会议的会议纪要

各类联合协作会议结束后,由主持会议方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单位审核后,发放到各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