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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1-22  来源: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加强学校实践性教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教学改革,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的紧迫要求。
一、工作目标
1、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系应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建立稳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每个专业须建立两个以上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2、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学生专业实习需要,注意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合作关系。
二、工作责任
(一)系工作责任
1、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与有关的单位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
2、负责学校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的选拔与管理。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校之间经常性的联系和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施性计划的制定,指导书的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评等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校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二)教务处工作责任
1、负责制定系、专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计划,对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按学校领导的要求,督促系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系联系实习实训基地。
4、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5、协助做好有关实习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
(三)实习基地方责任
1、根据教学要求,将学生的实践性教学计划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管理之中。
2、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教师,指导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工作。
3、与学校共同负责实习实训期间学生的管理工作。
4、为实习实训学生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条件。
(三)管理流程
1、申报实习实训计划。各系在开学第一周向教务处上报实施性实习实训计划时,并将学生的实习实训计划、要求通报给有关的实习实训单位。在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前两周应将具体的实习实训方案送达实习实训单位。
2、选定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计划送达后,要与实习实训单位协商,聘请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并研究落实实习实训计划中的具体事宜。
3、组织实习实训前的培训和动员。在学生实习实训前,各系要组织对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分散实习的,请有关实习实训基地指导教师协助,在学校进行集中培训;集中实习的,可以到实习实训基地,与实习单位一起组织对学生的培训。
4、巡视指导与管理。学生开始参加实习实训后,各系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除委托学生进行管理外,集中实习实训的,系要派固定的带队教师参与管理;分散实习实训的,要派得力的教师,明确责任,定期巡回指导。
5、实习实训结束后,各系要认真听取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实训成绩考评和实习实训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