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导师制度
发布时间:2013-01-22 来源:
专业导师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中高职贯通培养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学习学业指导,特建立专业导师制。
一、专业导师配备原则
1、每位专业导师可带1至2个班级。
2、专业导师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选聘。
3、专业导师任期一年,如工作需要,征求本人意见后可连任。
二、专业导师工作职责
1、教书育人,努力调动学生积极性,活跃课堂氛围,杜绝教室不文明行为。
2、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形成良好学风。一学期组织至少两次学习交流或专业技能方面的讲座。
3、了解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性格特点,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每学期个别谈话学生人数不少于所带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一人次(须有谈话记录)。
4、引导学生参与技能锻炼和社会实践,一学期参与学生活动不少于两次。
5、关心学生生活和身心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生活习惯,一学期深入学生宿舍不少于两次。
6、利用业余时间在学生中开展“一帮一”结对子活动,主动协助辅导员作好1至2个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工作。
三、管理和考核
(一)管理
1、专业导师的日常工作、管理及考核由中高职贯通培养联合办公室负责。
2、专业导师享受岗位工作津贴,津贴标准另行制定。
(二)考核
1、专业导师工作考核根据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每月考核一次,其中所带班级学生考核占50%,联合办公室考核占50%,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年度考核将参考月考核成绩。
2、专业导师的考核由联合办公室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