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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学生、疑难班级、疑难个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1-02-20  供稿:  编辑:  访问量:

“疑难学生、疑难班级、疑难个案”管理规定

 

学生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学生、疑难班级、疑难个案”影响到学校办学声誉,正确解决“三疑”问题尤为重要。现就“三疑”问题规定如下:

1、“三疑”问题由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负责,学生工作处、各系主任、各系德育主管和各班级辅导员负责具体工作开展,校心理咨询室全程提供心理辅导支援,分管教学、后勤副校长及其他职能部门协助。

2、班级辅导员要及时排查,及时把握学生动态,对于有可能发展为“疑难学生”的要重点跟踪。班级辅导员每两周提交排查报告到各系德育主管。

3、德育主管汇总、整理、分析各班级学生情况,并把情况及时汇报各系主任。

4、学生工作处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五下午召集各系主任、德育主管召开会议,深入了解“三疑”情况,切实掌握学生动态,研究解决方案,并于每月初向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汇报。

5、对于“疑难学生”,班级辅导员要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做好家访工作,时刻把握学生动态。自与家长联系后,疑难学生一周未见明显改善的,系德育主管、系主任要加入共同处理;两周内见明显改善的,学生工作处加入共同处理,并及时汇报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应在校长办公会议上作情况说明并讨论应对方案。

6、对于“疑难班级”(存在三名及三名以上“疑难学生”或出现影响校风、学风的小集体的班级),系主任应及时成立整改小组(整改小组由系主任、德育主管、班级辅导员等组成)开展专项整改,并备案学生工作处。两周未见明显改善的,学生工作处加入整改小组开展工作,并汇报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一月未见明显改善的,应在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整改措施。

7、对于“疑难个例”,要成立专案小组,遵循快速处理原则,特事特办,灵活妥善处理。问题解决后,学生工作处要做好材料整理并召集全体班级辅导员、德育主管、系主任召开专门总结会,做好经验传承,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对于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成立“重大事件与突发事件处理特别行动小组”,由学生处主任和相关系主任担任组长,组员在全校范围内挑选,遵循控制情况、避免恶化和快速处理原则,集中力量妥善解决。

9、对于“三疑”问题处理过程中,因处理方式、方法不妥当而引起的失控、恶化、拖延,要查明缺失环节,对缺失人进行责任追究,视情况处以惩处。

10、对于已解决的“疑难学生”,班级辅导员要长期跟踪,每月向德育主管、系主任汇报情况,汇报期一年,如该生是毕业班级学生则跟踪到该生离校。如由于班级辅导员跟踪不及时、不到位,“疑难学生”出现重大反复,班级辅导员作为第一责任人追究责任。

11、对于已解决的“疑难班级”,系主任要长期跟踪,每月向学生工作处汇报情况,汇报期一年,如该班级为毕业班则跟踪到毕业离校。如由于系主任跟踪不及时、不到位,“疑难班级”出现重大反复,系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追究责任。

12、对于已解决的“疑难个例”,各班级辅导员要认真学习,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13、本规定由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1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