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海市职教协会职业指导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在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举行,会上职指委主任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校长沈汉达做此强调。
与会人员认真研讨了教育部于今年4月20日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教职成【2018】4号)》。《规定》全文共七章30条,包括总则、主要任务、主要途径、师资队伍、工作机制、实施保障、附则。这些细化的职业指导任务,将使中职生的职业指导学习变得更加容易。
《规定》与2002年出台的“职业指导意见”(教职成【2002】12号)相比,更加突出职业学校的特色,充分考虑了中职学生自身实际及其身心成长规律,明确了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应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规定》内容的贯彻与落实,对中职生未来职业的发展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通过学业辅导、职业指导教育、职业生涯咨询、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服务等,培养学生规划管理学业、职业生涯的意识和能力,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和质量意识,为适应融入社会、就业创业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做好准备。”这是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指导工作的主要任务。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大力做好职教与行业对接工作和职业指导工作,同时加强兄弟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