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电视台是学校宣传工作服务的重要平台,是确保校园正道宣传的最有效的途径,为提高其管理质量和服务要求,特制定校电视台的管理制度:
一、校园电视台设专人负责老师管理,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校园电视台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
三、管理老师为专业的负责老师,应严守岗位。
四、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修复及报告领导,申请专业人员来校园修理。
五、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电、防雷、防盗工作,确保校园电视台正常运行。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正常使用。
六、有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布线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七、校园电视台的任何设备,均不得外借,确因需要,需经信息中心审批。
八、需要使用校园电视台的部门或教师,需向学校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安排使用。
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线,不得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和设备。
十、使用结束后,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