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学校工会活动室是集学习、娱乐和休闲于一体的多功能教工文化休息场所,为充分发挥场所的效能,使学校教职工在工作闲暇之时能得到适当的心情调剂,体现出和谐学校温馨家园的人本精神,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责任
1、学校工会对活动室所有设施和物品行使使用和保管的责任。设施和物品的维修添补由工会负责,并拟定计划,由学校工会主席与相关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协商落实。
2、管理过程中工会协同后勤保卫处做好环境、设施的维护和添补工作。桌椅沙发用具和环境的整饬由后勤保卫处安排人员进行日常养护;电器类设施物品由其承担指导使用和正常故障排除的责任。
3、工会委员和工会组长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整个活动室教职工学习娱乐休憩活动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使用须知
1、学习室(与学校教工阅览室合用)主要是为教职工提供阅读报刊杂志的安静场所。教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此活动,要共同维护其安谧文雅的氛围,爱护其一应物品;阅读后的报刊杂志应整齐地放回原处,不可带出室外。
2、活动室主要是为教工提供健身活动和各工会组举办特色文化活动的场所。教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此活动,遵从管理员的要求,沙发茶几不能任意挪动,正当使用电器物件;若非正常操作损坏电器必须赔偿。各组室如需使用活动室须提前三天向工会申请;活动完毕必须清扫整理室内卫生。
3、会议室(目前暂时无法单独设立,在活动室内开辟一个半独立区域)主要是为教工提供小组学习讨论和象棋、围棋、扑克牌娱乐活动以及工会举办棋牌类比赛活动的场所。教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此活动,要保持安静,文明娱乐。
三、开放时间
1、工会活动室周一至周五中午11:30至12:50为全部活动区域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0:45、下午1:30至3:30可以向无课教职工开放健身活动、报刊阅读,前往活动的教职工需向职能部门报备,并向工会借用钥匙。
2、各工会组通过申请安排的活动享有优先权,要在约定的时间内结束,不能影响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的休息和活动;
3、个别身体不适的教工如需延长在工会活动室内的休息时间,要事先告知工会当日值班的负责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