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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

一、班主任应积极主动与本班的各科任课教师联系,学期开始,将本班特殊学生情况告知任课教师,日常应及时沟通本班学生在课上的表现情况及学习状况。

二、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共同研究促进学生学习,每学期至少有两次与本班各科任课教师组织召开“班级情况通报会”,与任课教师进行班级教育工作的专题研究。

三、任课老师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级的学习情况及个别“问题”学生的动态情况,班主任应掌握任课教师反映的“问题”学生,联系、教育学生。

四、对于本班学生的薄弱学科,班主任要及时与该科任课教师联系,共同研究对策,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

五、班主任要给科任老师参与班级活动的机会。例如,主动邀请科任老师参加家长会、主题班会和班级活动。

六、各教研室在开展教研活动时,应讨论各班级的课程学习情况,并把问题及指导性意见反馈给班主任。

七、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后的各科考试成绩质量分析,经各系汇总后,反馈给各班主任。

八、对于学科统测、技能考证等重要学习任务,任课老师与班主任应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