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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企业实践工作实施方案(转)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制定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以及本市发布的《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沪府办〔2019〕128号)、《推进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试点方案》(沪教委职〔2019〕11号)等文件精神,提高上海中职学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加强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实施过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通过企业实践培训,教师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学习所教专业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并结合企业生产实际改进实践教学,服务于知识型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同时,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参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和技术改造,实现校企的深度合作和共同发展;从而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

二、 工作目标

依托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上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含企业和合作单位),上海市教委组织开展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市级企业实践项目实施工作。2021年度计划培训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约300人(含外省市教师35人),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促进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成果的转化,从而提升教师的专业教学能力与水平。

三、 工作内容

(一)明确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主要是让实践教师了解行业或企业先进技术、生产组织方式、生产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管理制度与文化、岗位设置、用人要求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工种)职责、操作规范、用人标准等具体内容,学习所教专业面向的岗位在生产或实际工作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增进对企业生产和产业发展的了解,重点是以双项目(工作项目+教学项目)为载体,结合企业实践成果,促进专业建设,改进课堂教学。

(二)规范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内容

教师企业实践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集中培训,主要采用专题讲座及研讨方式进行。包括企业实践要求,实践安排和实践方法,实践成果内容形式及教育教学转化要求等,明确双项目(实践工作项目+教学转化项目)的名称和预期成果。

第二部分,岗位实践,主要采用顶岗或跟岗实践的方式进行,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岗前培训,包括岗位技能训练、岗前教育、专题讲解等,明确双项目内容、形式及目标成果物;第二阶段岗位实践,包括“四新”知识学习,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及相关岗位技术等,开展双项目实践;第三阶段实践考核,包括实践知识及能力提升,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的全面考核评价。第二阶段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总时长的5/6。

第三部分,成果转化,主要通过实践反思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转化,如企业实践成果转化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实施,校企合作相关项目及课题研究等教学项目成果物。

(三)优化教师企业实践组织形式

教师企业实践采用“师带徒”模式,以“双项目”为载体,在专业导师的全程指导下,实践教师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完成一个完整的工作项目,转化一个相关的教学项目。

企业须按工作岗位为每位实践教师配备专门的带教导师。企业实践采取企业调研、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岗位实践、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形式进行。

(四)推进护理、汽车等12个大类专业企业实践标准实施

组织相关企业实践基地探索实施已颁布的护理、汽车等12个大类专业上海市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标准。组织市级专家组跟踪指导基地企业实践标准的实施过程,形成1-2个标准试点实施案例。

    四、工作步骤

(一)项目申报及评审(2020年9月—20212月)

1.企业实践基地应充分调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需求,制定并申报项目方案,确定本年度企业实践项目目标、内容、进度及经费预算等。

2.上海市教委委托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进行项目立项评审,并组织专家进行经费评审。

3.经上海市教委审核确定年度企业实践市级项目。

(二)报名、需求调研及咨询论证(2021年1月—6月)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于6月发布中职教师市级企业实践的项目信息,组织上海市中职学校及外省市教师进行报名。

2.各企业实践基地根据培训需求完善方案,同时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相关学科(专业)中心组共同协作,开展方案论证等相关工作。

(三)个性诊断及实践方案制定(2021年6—8月)

企业实践基地、实践教师、派出学校三方,在专业导师的指导下开展需求对接活动(暑期和下半年学员分段进行),调研实践需求,填写需求诊断书,明确“双项目”内容,为学员制订个性化实践方案及教学进程表。

(四)三方协议签订(2021年6—9月)

企业实践基地、实践教师、派出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五)岗位实践培训及质量跟踪检查(2021年7—11月)

1.企业实践基地组织岗位实践,实践教师和带教导师填写实践周志。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织专家开展督查指导。

(六)企业实践基地协作组活动(2021年7—11月)

1.各企业实践基地协作组建立机制,由协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定期开展组内交流及研讨活动。

2.在企业实践基地自荐基础上,举办一次市级开放的协作组专场交流活动,展示组内基地培训成果与特色。

(七)考核与年度总结(2021年9—12月)

1.考核

1)企业实践基地制定考核方案,企业、合作单位与派出学校联合开展学员考核。考核包括日常管理考核(20%)、岗位实践操作考核(50%)、成果转化考核(30%)。

2)以“双项目”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落实考核方案及考核评价方法,记录考核结果。

2.总结

1)开展市级年度教学转化案例征集活动,对基地学员实践成果进行展示和交流。

2)组织基地开展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3)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市级工作总结。

 

(八)实践成果深度转化与校企合作

2021年12月-2022年3月)

1.深化企业实践成果转化,支持基地与学员、派出学校开展后续成果转化,鼓励参训学员开展企业实践成果深度转化为教学行为的探索与实践。

2.支持基地与学员、派出学校联合开展后续校企合作项目,鼓励教师参与企业技术改造与革新,企业参与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及课程改革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工作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领导,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实施及质量监控,企业实践基地(企业及合作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派出学校参与指导教师企业实践成果的教学转化和应用。

(二)实施时段

202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实施时段为暑期或下半年,中职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派教师参加,教师可通过全脱产或半脱产的方式完成累计2个月-6个月的企业实践,具体时间安排由派出学校与企业实践基地协商后确定。

(三)考核评定

实践教师结业考核成绩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凡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实践教师将按规定获得学分,计入市级学分。

(三)质量监控

企业实践基地建立项目管理相关机制,保障培训环节的有序落实。建立专家队伍,对培训方案制定、实施、评价等环节进行过程指导与监控。建立专业导师队伍,充分发挥专业导师队伍作用,对实践教师进行全过程的专业化指导。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组建由职教专家、市专业中心组、人社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通过管理平台过程资料查阅和岗位实践现场走访等形式,全程参与基地培训全过程,对基地运行过程进行督查和指导。

(四)优秀评选

企业实践基地可根据实践教师表现和结业考核成绩,评选基地年度优秀学员和优秀带教导师。

上海市教育委员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根据实践教师以及派出学校对培训基地的评价,结合基地执行本方案的情况及专家督查情况,评选年度工作优秀基地。

(五)平台管理

全面运行企业实践管理信息化平台,建立基地信息员队伍,实现企业实践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建立实践过程资料的电子档案,实现信息的及时沟通与交流,优化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六)宣传辐射

通过多种媒介报道基地培训动态,宣传基地培训成果及特色,交流参训学员、专业导师典型案例等。主动承担外省市教师企业实践任务,辐射基地优质资源和典型经验。积极参加协作组活动,开展专题交流和学习研讨。

(七)经费使用

企业实践项目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共同承担。主要用于企业实践项目调研及开发、项目日常管理、设备折旧及耗材、资源建设,带教费用、保险费、实践期间交通费、误餐费等。市财政承担部分由上海市教委拨付到承担实践任务的企业实践基地合作单位。

各企业实践基地与合作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管理费等任何名义截留、挪用,也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实践教师收取其他额外费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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