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和激励全市中等学校学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普陀区教育局、共青团上海市普陀区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普陀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 评选范围
在校学生、在校班级。
二、评选项目
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政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
2.品德修养: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社会公德。践行爱国奉献、明礼遵规、勤劳善良、宽厚正直、自强自律、诚实守信、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等良好品行。
3.学业技能:珍惜学习时光,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练就过硬本领,沿着求真理、悟道理、明事理的方向前进。具有科学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良好的学习习惯。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成绩优良。
4.综合素质:志向高远、敢于担当、不懈奋斗,具有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热爱运动、体质强健、人格健全、意志坚强。注重个人修养,具备良好的审美和人文素养。
(二)优秀学生干部
除应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之外,还应发挥榜样带头作用,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具备某方面的突出才能,有显著成绩。积极团结同学,作风民主,有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及时关心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在师生间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组织管理、协调合作的能力,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带领同学自主开展班级工作或团支部工作,在学校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社区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先进班级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班级团支部与班委在班级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有一支具有较强服务意识并起示范作用的核心骨干队伍,能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团支部按期换届、制度健全、活动丰富,班级内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由班团协作开展。
3.班级能够创造集体与个人共同发展的良好空间,班风良好,学习气氛浓厚,教学相长,互帮互助。积极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文体健身等活动。具有师生共同成长的突出事例。
四、评选比例
(一)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总比例为学生总数的0.06%,其中优秀学生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20%,市先进班级的比例为班级总数的2.5%。
(二)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为应届毕业班学生的,其人数不超过表彰数的20%。
(三)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建议不超过学生总数的0.5%,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人数建议不超过表彰总名额的20%;先进班级的比例建议为班级总数的12.5%。
(四)行业所属中职学校名额单列,通过团区委下达和汇总上报,但审批登记表须经所属上级团组织和所在区团组织盖章同意。(我校属于行业中职学校)
五、评选流程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产生一般应先进行民主推荐,师生共同评议,上报各系,再经各系教师和学生代表逐个评选后报学校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学校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在广泛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后确定候选人,报学校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审定。审定的候选人名单要公示5个工作日,再上报主管部门。
六、表彰办法
(一)市教委和团市委将对评选出的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命名表彰,颁发证书,相关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二)市教委和团市委将对评选出的市先进班级进行命名表彰,颁发奖状,相关登记表放入班主任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晋级的依据之一。
(三)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进行表彰,颁发证书,相关登记表放入学生档案。
(四)区教育局和团区委将对评选出的区先进班级进行表彰,颁发证书,相关登记表放入班主任本人档案,作为评选先进、晋级的依据之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
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的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衡量学校德育工作、共青团工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应把评选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常规管理之中。评选工作要严格执行评选条件,杜绝不正之风。
(二)把握节点,扎实推进
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
按照区教育局、团区委通知要求,我校可申报市级先进个人1人,先进班级1个,请于3月1日(星期一)前提交申报材料。(名单由学校评审小组提供)
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
按照区教育局、团区委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学生、班级总数,核定各系申报区先进个人、班级名额分配表。(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2021年3月8日(星期一)前,请各系按照名额分配申报,由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材料复审,确定区级评优最终申报名单。
相关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市、区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登记表(见附件2、3、4、5),区级先进个人和先进班级的汇总表(见附件6、7),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团委。
(三)确保质量,严格把关
学生工作处、团委将对被推荐为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进行复审,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复审应结合学生日常在校情况,以思想品德、知识技能、创新能力、身心素质为主要内容,并综合考察该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和社区活动等情况。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由市教委和团市委审核批准。
(四)完善档案,规范程序
学生工作处、团委将严格按照评优比例与程序开展市区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完善备案资料,规范操作程序。如发现有超出比例等不规范情况,将通报批评。评选结果需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五)广泛宣传,树立典型
各系应认真总结典型事迹,把评选作为宣传教育的过程。学校采用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思想和事迹,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附件:1.2020—2021学年普陀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等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3.2020—2021学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级登记表
4.2020—2021学年普陀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5.2020—2021学年普陀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级登记表
6.2020—2021学年普陀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个人汇总表
7.2020—2021学年普陀区中等学校(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级汇总表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学生工作处、团委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