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强对学校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化学危险物品设有专用储存仓库,并设有专人管理,做到双人双保险管理。
3、 使用危险物品,须经主管部门领导同意,二人以上登记签收,才可认领。
4、 化学危险物品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5、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仓库,配备消防灭火设施,并保持通道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