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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关于加强校内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8  来源:

各处、系、室:

近年来随着本校教职工及外来人员在本校停放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校内已有的停车位已经不能满足需求,车辆乱停放现象日益增多,已经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次序及学生的安全。

经校办及后勤保卫处研究并报请校长室同意,决定从20211211日起对进入学校停放的机动车采取新的管理措施,具体办法如下:

1、 学校已有停车位首先满足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停放要求,本校教职工车辆一律凭学校发放的停车证进入学校。

2、 20211211日起无停车证的车辆校警卫室有权禁止其进入校区。

3、 每位开车上班的教职工限发放一张停车证,车辆进入校区后必须准确停放在停车位,不可影响后续车辆的停放。

4、 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停放登记工作将从即日起至20211130日结束(登记地点:校后勤保卫处)。逾期未能办理登记手续的教职工,本学期只能以临时停车的方式进入学校停放车辆。

5、 从本管理办法实行之日起,学校将在每个学期的开学后两周内统一办理停车证补发事宜,逾期将不再进行单独登记办理。

6、 对外来人员车辆停放的管理,学校将采取配额发放停车证的管理措施,实行总量控制。

7、 对临时前来学校办理事务的外来车辆,学校将在校内车辆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发放临时停车证准予停车,如学校停车总量饱和,学校将暂停外来车辆进入。

8、 对学校上级主管及公安、消防、安全、卫生等部门的车辆,学校将准予放行。

9、 对进入学校施工或运送货物的特殊车辆,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告知校后勤保卫处或经校警卫室同意方可进入。

10、 本管理办法将从20211211日起实行。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校长办公室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后勤保卫处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