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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 应对暴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继续执行)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

为做好学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我校应对暴力事件的工作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沈汉达(校长) 

副组长:王国平(党委书记)、沈林(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钱旭华(副校长)郑燕琦(副校长)

组员:王健鸣、周勤伟、石婕健朱婉霞

2、工作小组:

学校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和校办的全体成员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在本校发生的足以引起本恐慌和秩序混乱的特定事件。如造成人员、财产重大损失的各类事件、侵袭重点要害目标的暴力事件。

1肇事者冲击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学生教室、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严重扰乱管理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的事件。

2不良分子在校园内不服从管理,借故冲击领导、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造成人员伤害,扰乱正常秩序;或者有当事人在校内大打出手,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破坏学校形象甚至造成校内外成员人身伤害的事件。

3不法分子到校敲诈师生、抢劫现金或其他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4不法分子到校实施强奸、猥亵女性的犯罪活动。

5精神病人在校内制造恐怖事件,如持刀伤人、爆炸、纵火等暴力事件。

6敌对分子在校园内劫持人质,制造爆炸、开枪、纵火等暴力事件。

三、处理原则

1、及时报告:凡是学校师生遇到学校发生暴力事件,都有义务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遇到紧急情况要向110报警。

2、指挥有序:学校责任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必须向校长室报告,同时要组织指挥有关人员制止、控制暴力事件。

3、措施有力:在处理突发暴力事件时,措施要得当,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充分调动学校及社会有关力量。

4、合理合法:在处理学校暴力事件过程中一定要有高度的法制观念,合理理性地处理事情,避免感情情绪化。

四、职责分工

1、校办: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

2、 学生工作处

A、处理校内学生的暴力纠纷,包括了解调查情况、协调有关学生及家长事宜、作出学校纪律处理意见建议、向校长室汇报处理情况。

B、处理当事双方均为学生(一方是我校学生,另一方为外校学生)的暴力事件。包括了解调查情况、协调有关学生及家长事宜、联系对方学校、对我校学生作出学校纪律处理意见建议、向校长室汇报处理结果。

3、后勤保卫处:处理涉及校外人员的暴力事件,包括了解调查情况、和警方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处理问题、向校长室汇报处理结果

4、后勤保卫处:做好物质供应、提供后勤保障。

5、医务室: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医务急救、提供救护意见。如遇重大伤亡应协助有关部门联系医院、指导现场救护。

五、处理程序

1、凡遇学校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要向有关部门报告:可直接到有关部门报告,也可通过电话报告。接受报告的部门为:学生工作处后勤保卫处、校办及其他部门。

2、在接到通知后,有关人员立即到常德路校门口集中,听从领导小组安排。

3、遇突发暴力事件后,各组工作开始启动,主要工作有:保护现场、调查现场、摸清事情真相、掌握第一手资料;分清事件性质、程度及当事人态度,冷静处理;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接待组、后勤保障组视情况而定。

3、在处理突发暴力事件的同时,要稳定教职工的情绪,维护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4、总结经验教训,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六、切实做好早期预防、早期控制工作

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全校师生人人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一些事故的苗头,学生中过急行为、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必要时及时与家长联系或与学校保卫部门联系。对于暂时后进的学生、特殊类型的学生要多关心,多给予指导,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经常与校外辅导员、学校法律顾问、区青少年保护办公室、社区青保办联系,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