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的严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自伤或伤害他人等严重事件,保障我校学生的心理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生活秩序,保持学校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学校领导小组
组长:沈汉达(校长)、钱旭华(主管学生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周勤伟(学生处主任)、袁晖江(督导室主任)
成员:闵祥娟、徐君、朱廉伟、石婕健、刘淑红、王峥、朱艳梅、李伟波
2.工作小组:
学生处、心理辅导室、医务室、各系相关人员
二、适用范围
1.谈论过自杀并考虑过自杀方法,包括在信件、图画或乱涂乱画的只言片语中流露死亡的念头者;
2.不明原因突然给同学、朋友或家人送礼物、请客、赔礼道歉、述说告别的话等,其行为明显改变者;
3.情绪突然明显异常者,如特别烦躁,高度焦虑、恐惧,易感情冲动,或情绪异常低落,或情绪突然从低落变为平静,或饮食睡眠受到严重影响等。
三、处理原则
1.生命第一的原则。发现危机情况,立即采取保护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2.亲属参与的原则。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时,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全程监护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安排专人对干预对象全程监护。
4.分工协作的原则。实施危机干预过程中,相关师生要协调配合,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四、职责分工
1.学生处负责现场的指挥协调。
2.总务处负责保护现场,配合系对当事人实施生命救护,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配合学校及医疗部门对学生进行医疗救护过程中的安全监护。
3.校医负责对当事人实施紧急救治,或配合相关人员护送其转至相关医院住院治疗。
4.心理辅导室负责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实施心理救助,稳定当事人情绪。
五、处理程序
(一)对有自杀意念学生的干预措施
1.由心理危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成立监护小组,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转移到安全地点,由班主任负责安排班级心理委员等相关人员对其实行24小时监护。
2.立即通知有自杀倾向学生的家长尽快赶到学校,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注意不要告知学生校方已通知家长,并要求家长也不要告知学生,以免激发或加重所干预学生的自杀意念。
3.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经心理辅导室评估,如诊断有自杀意念的学生需立即住院治疗,要与家长协商并要求家长出具书面同意意见,由学生班主任负责将学生送到对口医院治疗,同时办理请假、休学或退学等相关手续。如学生家长不同意到对口医院治疗、要求回家治疗,在督促学生家长办理有关手续以后,方可同意将有自杀意念的学生带回家治疗。
4.如诊断有自杀意念学生需回家休养治疗,其所在班级班主任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手续一旦办理完毕,各班不得让有自杀意念的学生继续留在学校,以免影响其心理康复或发生意外。
(二)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医院急诊室或校医室,由急诊室或校医室负责实施紧急救治或转到其它医院救治,情况紧急也可直接拨打120。同时,立即向系主任及心理辅导室报告情况。
2.及时向学校学生处保卫处或公安部门报告,由保卫处或公安部门负责及时保护、勘察、处理现场、防止事态扩散和对其他学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对事件的调查。
3.立即通知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家长到校。
4.对于自杀未遂学生,在其病情稳定后由家长为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影响其心理的康复或发生意外。
5.应对已经实施自杀行为学生周围的同学,尤其是同寝室、同班级同学采取相应的安抚措施,如有必要可联系心理辅导室进行团体心理辅导,避免更大范围的急性心理危机出现。
(三)对有因心理因素引起的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的干预措施
1.对有伤害他人意念的学生,发现后应立即向部主任及学生处保卫处报告,并请保卫处配合首先予以控制,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安全,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对已实施伤害他人行为的学生,及时报请学生处保卫处处理,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到校。
2.向心理辅导室报告,由辅导室组织人员对其进行心理评估,确定学生伤害他人的意念或行为是否主要是由于心理因素造成的。
3.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住院治疗,应及时通知家长到校,请家长出具书面意见,由学生班主任负责将学生送至对口医院治疗,如学生家长不同意到对口医院治疗、要求回家治疗,则由家长将其带回家治疗,并及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
4.如诊断有伤害他人意念或行为的学生是由心理因素造成并需回家休养的,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将其带回家休养治疗并及时办理休学或退学等手续。不得让其继续留在学校学习,以免发生意外。
六、心理危机干预的工作要求
1.信息畅通。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快速反应,确保信息畅通。
2.工作到位。危机发生后,学生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
3.协调配合。相关人员在现场指挥的调度下,主动配合,服从指挥。
4.记录备案。在危机处理过程中,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要做好书面文字记录,必要时做好音像资料的收集,保证资料详细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