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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有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2  供稿:  编辑:  访问量:

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有关通知

各系、各部门:

请参加2012年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注意:

1、        培训结束,问培训单位索取学分证明(用于“十二五”期间教师职务培训,即240540证书的办理);

2、        培训结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人事处;

3、        个人培训小结,电子稿交人事处;

4、        培训结束后,在教研室(或系)进行学习成果交流汇报。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