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系、各教研室主任:
根据校《关于新进教师带教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带教教师请准备带教计划(表一)、对被带教教师的学期综合评定(表四)、听课记录(8课时,2节/月);被带教教师请准备小结(表三)、公开课材料(表二)、听课记录(16课时)、试卷1份。在学期结束的带教小结会议(2012年6月20日)时或之前,上交以上材料。
以上要求务必通知到本学期有带教任务和被带教的教师。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教务处
2012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