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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1-02  供稿:  编辑:  访问量:
各党支部:
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和评价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就201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
1、党员自评。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每位党员联系自身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主动查找不足,重点检查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和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等,提出2013年度的工作打算。
2、党员互评。填写党员互评表,发扬党内民主,相互评议,力求做到真诚相待,沟通思想,相互鼓励,比学赶帮。
3、党支部综合评定。根据党员自评和互评情况,并通过一定形式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填写群众评议表,综合党内外意见,对每个党员评定等级。
 
二、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
1、以“12355”党支部工作基本要求为基础,对照分类定级的标准,逐条检查、总结支部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梳理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总结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
2、党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并积极听取党员与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接受评议。
3、党总支向党员报告工作。召开党员大会,由党总支书记代表党总支委员会,总结2013年度的工作情况,重点报告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并报告年度党费收缴、党建活动经费使用情况,提出2014年度党总支委员会工作初步打算,听取党员与群众对党总支工作的意见,接受评议。
三、相关工作要求
1、民主评议工作应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提出具体要求。如教学、科研一线的党支部要与本学院中心工作相结合,发挥党员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书育人、科研创新中的带头作用;机关党支部要积极开展调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离退休党员以开展学习、交流思想为主。民主评议对象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的比例在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5%以内。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不评定等级。对评议为优秀的党员,学校给予奖励。经评议确认是不合格党员的,支委会应提出妥善处理意见,并向党总支汇报。
2、请于2014年1月8日(周三)前上报《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同时维护好《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中党员和党组织“民主评议”栏目信息。
 
中共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2013年12月30日
附件:《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民主评议党员汇总表》
《群众评议表》
《党员互评表》
《党支部工作评议表》
《党总支工作评议表》

附件点击下载:UploadFiles/2014110707113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