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和评价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现就2016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党支部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表彰先进,帮助落后,重点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做合格党员”内容,加大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形成学习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民主评议对象为学校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评议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的比例在支部正式党员总数的15%以内。预备党员只参加评议活动,不评定等级。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
二、工作方法和程序
1、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主要步骤为:
(1)党员自评。每位党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联系自身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主动查找不足,重点检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承诺践诺情况、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情况、遵守党的纪律和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等,并提出2017年度的工作打算。
(2)党员互评。根据党员自评,发扬党内民主,相互评议,力求做到真诚相待,沟通思想,相互鼓励,比学赶帮。
(3)党支部向党员报告工作。结合党支部换届工作,重点报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党支部工作基本要求的落实情况。在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接受党员评议。
2、党支部评定。通过一定形式听取党外群众以及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意见,特别是听取对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本要求落实情况的意见。根据党内外综合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评定等级。对评议过程中党员群众反映好的党员,可通过适当形式给予表扬。经评议确认是不合格党员的,支委会应提出妥善处理意见,并向上一级党组织汇报。
三、相关要求
各党支部应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提出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要求。比如,系党支部要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发挥党员在教书育人创新中的带头作用;机关党支部要加强作风建设,查找突出问题,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离退休党员以开展学习、交流思想为主。
此项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并将《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情况汇总表》交党总支。
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党总支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