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有序、高效做好教育教学巡视工作,特指定本办法。
一、巡视工作要求
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记录、妥善处理、及时报告和反馈
二、巡视内容
(一)早自修和午自修
1、班主任到岗情况
2、检查教室秩序
3、检查教室环境
(二)课堂、实验室等秩序
1、教师课堂行为
2、学生课堂行为
3、教室、实验室等室内环境
三、发现问题处理程序
1、对于违纪行为当场予以纠正并记录
2、事后报告相关职能部门
3、对于不服从管理的,要当场报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班主任等) 当场解决
4、对于问题严重,矛盾突出的,要报告分管校长
注:
在巡视检查、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依据的相关制度如下:
1、《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学生课堂规范》
2、《学生一日常规》
3、《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教师工作规范》
4、《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教学情况告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