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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2-06-14  来源:

一、教学质量检查的目的

1、贯彻落实教学质量保证体系所履行的职责,督促检查各负其责,保证达到规定工作目标。

2、及时发现教学中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对于卓有成效的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随时加以推广应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为了保证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把教学质量检查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不仅要检查教学质量的最后效果,而且要及时检查各阶段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4、检验教学成绩,表彰先进,加强和完善教学工作中的竞争机制和教学管理体制。

二、教学质量检查的方法  

1、学校通过校领导领衔督导制、教学巡视制、师生座谈会等,坚持经常的教学检查和定期的教学检查相结合,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自查与抽查相结合。

2、学校每学期组织三次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即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检查和期末检查。每次检查教按规定时间、范围、内容等要求有计划地进行检查工作。

3、学校教学质量检查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教务处、各系、部、教研室负责人组成。

4、各教学部门都要统一部署,步调一致,善始善终完成各个阶段的教学检查工作。每学期期中的重点检查结束后,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向全体教学人员报告检查结果,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三、教学工作检查方案  

(一)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方案  

1、期初教学检查目的:期初教学工作检查以稳定教学秩序为主要目的。对本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系、部(室工作活动计划、教研室织活动计划、各项教学准备工作等进行审查,督促落实。 2、期初教学工作检查主要内容:

(1) 学生上课与教师出勤情况。

(2) 教师教学工作常规检查:课堂秩序,教学内容,教学日志填写等。

(3) 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自检,包括备课情况、授课计划编制情况,教育研究进展情况,教研室主任填写《教学情况检查表》。

(4) 检查落实、协调安排各项教学计划、实验计划和教研活动计划。

(5) 收课时授课计划与前两周教案,由教务处组织教研室进行专项检查; 填写《期初教学检查表》。

(6) 校领导领衔督导组和教学巡视组进行抽查。

3、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日程安排:每学期前两周(实际上课周)为期初教学检查时间。各种计划和检查情况必须在第三周周二下班前由各系(部汇总交教务处。

(二)期中教学检查方案  

1、期中教学检查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教学工作运行状况,检查学校培养目标实现情况,检查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进展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是每学期重点教学检查,是一次重要的信息反馈。通过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可以及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改进方向,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2、期中教学检查范围

(1) 教学计划实施完成情况。根据学校培养目标,检查教学质量达到的程度。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效果及存在问题。

(2) 《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课堂教学秩序和课堂教学效果。 

(3) 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和学术活动进展等。

(4) 教师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教书育人情况。

(5) 教学管理和为教学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6) 学生学习目的,学习制度及学习成绩等。并对现状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对策和改进意见。

3、期中教学检查是教学管理的常规工作,必须深入广泛开展,加大工作力度,保证实效,不搞形式,不走过场。期中教学检查步骤及日程安排:  

      (1) 组织动员。各系、部在第九周周二召开动员大会,宣读检查方案。

(2) 检查阶段。个人进行检查总结,第九周开始各系按照“期中教学检查范围”进行检查,填写《系、部(室教学检查表》,并于十二周周二下班前交到教务处。

(3) 考核阶段。以系、部为单位进行检查总结,对教学工作和教师表现进行客观公正评价,指出存在问题。第十一周各系、部召开教学检查会议,进行检查总结。第十二周前各系、组将检查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汇总交主管校长审阅。 

(4) 通报阶段。教务处汇总各教学检查总结材料,并进行座谈交流或专题研讨,对我校每次教学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述,形成材料。由校长或主管校长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通报和指示。

(三)期末教学检查方案  

1、期末教学检查的工作目的是:通过对期末工作的综合分析,掌握和了解本学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期末考试成绩基本上反映出学校教学质量提高尺度。及时地准确地分析期末考试成绩,能够了解教师与学生的双边教学活动,能够加速自我调节和改革步伐。以促使激励师生共同努力完成教学目标。 过期末的检查总结,充分显示教学成果和暴露存在问题,进而促进基层核心教学组织的建设,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

2、期末教学检查内容

(1) 试卷水平和考试成绩统计分析。

(2) 学生考试情况(实践能力考核)及学生学习状况分析。

(3) 考试考查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教师教学水平与能力的测评。

(4) 本学期教研活动,学术活动,教育研究等收获提高及存在问题。 

3、期末教学检查方法及要求:

(1) 教师个人分析,教研室讨论,各系(部)作出综合分析,最后教务处作出综合统计与分析。

(2) 在个人总结,部门评议的基础上,学校进行全校考试成绩和学期任课教师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综合分析与评估考核,并将考评结果以适当形式给以通报表彰。

(3) 学期(学年成绩分析和教学总结在期末考试三天后交到系、教研室。期末考试五天后各系、室填写《系、部(室教学检查表》交教务处,汇总交主管校长审阅。

(4) 新学期开学时,学校进行学期教学质量评估及教学工作检查总结的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