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隆重纪念建党90周年,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宣传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在教学、科研、管理、人才培养等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所取得的成绩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展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果,校党总支决定于2011年“七一”前,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工作意见》,为推进学校十二五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实施,开展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评选范围
1、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学校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本校党总支的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党组织关系在本校党总支,从事党务工作的专、兼职党员干部。
三、评选的基本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带领干部、党员立足岗位,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2)能按照党组织创先争优“五好”标准,抓好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等;
(3)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务实进取、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党内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
(5)在“世博先锋行动”和“三全”育人中发挥作用明显,事迹突出,群众反映较好。
2、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为人师表,是本职岗位上的行家里手;
(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三全”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党员先进性表现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能按照创先争优党员“五带头”的要求,认真学习,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3、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
(1)具备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热爱党务工作,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2)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开展党务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党建工作成绩显著;
(3)思想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抓好党组织自身建设中有创新,有思路;
(4)密切联系群众,乐于助人,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担任党务工作时间两年以上。
四、评选的基本办法与工作要求
1、全校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与优秀党务工作者各3名。各党组织在组织推选过程中要仔细对照条件,坚持标准,自下而上推选,严格把关。
2、学校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3、各党支部应在
4、校党总支将在学校受表彰的党组织、党员基础上,推荐上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党委关于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
5、评选表彰先活动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和纪念建党90周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保证评选质量,真正把先进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要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创先争优”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发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推动学校党建工作上水平。
中共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