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1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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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坚持组织生活五项制度
发布时间:2011-03-20  来源:
一、坚持定期组织生活制度
  教职工、学生党员组织生活一般为二周一次,离退休党员组织生活一般为每月一次,根据组织生活具体内容确定时间长短,一般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二、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校党政领导、党总支委员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系、部、处、室中层干部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

三、坚持组织生活的严格请假、考核制度
  党员应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事先安排好学习和工作,保证二周一次的组织生活,党支部要从严掌握请假,严格进行考核。

四、坚持开展对组织生活的逐级检查汇报制度
  检查汇报每学期至少三次,开学初检查计划、方案,汇报准备;学期中检查进度,汇报进展;学期末检查落实情况,汇报总结。

五、坚持开展对组织生活的考核评比制度
  每年进行一次组织生活的经验交流和考核评比,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党组织和支部书记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中共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二OO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