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教师使用多媒体技术上课的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13-10-22 来源:
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化教学已成为当前实施素质教育、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的一种有效途径。因此,鼓励全体教师充分利用多媒体设备,有效发挥多媒体声形并茂的优势,将信息化引进课堂,成为课堂教学改革的一部分。为更好发挥我校多媒体教室设备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多媒体教学管理,鼓励教师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多媒体课件是指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应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动画等信息而形成的一套适合于教与学、包含有多种媒体信息的辅助教学软件。包括CAI课件和网络课件、电教片和流媒体等。WORD文稿不属于多媒体课件。
二、学校鼓励教师使用多媒体教学,广大教师要积极学习和掌握多媒体教学手段,积累和建立课程资料库。
三、多媒体课件内容要科学、准确,逻辑严密,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教师在课前要精心备课,设计好教案和多媒体课件;授课前,要熟悉多媒体教室的设备、所装软件、操作方法;上课时,应提前进入教室,检查调试设备,保证多媒体课件正常运行。
五、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多媒体技术的优势,使学生能实现听、看、想的统一,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并让学生有思考和适当的做笔记时间。
六、使用多媒体教学时,原则上要求教师站立授课,集中学生注意力,避免面对显示器“照屏宣科”、“只见屏幕不见教师”的现象;要注重师生间的互动与交流,活跃课堂氛围,籍以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七、学校及各系定期举办优秀多媒体课件展评、多媒体教学公开赛、多媒体课程教学研讨会以及教学观摩等活动,加强对多媒体教学方法的研究与交流,不断推动多媒体课程教学水平的提高。
八、学校教研督导室及教务处将定期和不定期通过检查多媒体课件、教案、听课、学生问卷调查等形式对任课教师的多媒体使用情况及效果进行检查和评议。
九、各系要积极鼓励教师进行课件的研制与开发;实训中心负责做好多媒体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效果;广大师生要严格遵守《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规定》,爱护多媒体教学设施,保证多媒体教学正常进行。
十、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