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管理学校关于构建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3-10-22 来源:
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人才培养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为了全面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实现学校内涵发展,构建系统的、科学的、有效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目标体系:
1、人才培养目标系统——其主要监控点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和发展方向等。
2、人才培养过程系统——其主要监控点为教育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教材的选用、师资的配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实践性环节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内容和手段的改革、考核方式和试卷质量等。
3、人才培养质量系统——其主要监控点为课程合格率、各项竞赛获奖率、毕业率、就业率、用人单位评价等。
二、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组织体系:
由学校、处(室)、系(部)、学生构成四级监控,根据管理职能,各部门及个人在不同层面上实施质量监控。
(一)学校领导实施一级监控
校领导作为领衔督导,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监控的督查、指导与统筹。其中校长为领衔总督,其他校领导为领衔分督。
(二)职能部门实施二级监控
1、教育教学综合督导处:是监控执行的常设机构,负责制订教育教学督导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教育教学管理部门制度实施及相关教育教学管理状况实施再监督,向学校汇报、向各系(部)及相关处室、教师反馈相关教学质量信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分析、反馈及跟踪作用。
2、监测中心:主要监控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重大教学改革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指导教务处及各系部抓好教学基本建设。监测中心由万善正教育工作室专家组成。
3、教务处:主要监控《教学管理工作规程》、《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等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和师资等教学资源的配备利用情况,负责向学校汇报,向各系部、处室反馈教学资源和教学质量状态信息。
4、教学巡视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检查指导工作。教学巡视组成员由职能部门、各教学系成员组成。
5、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主要监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与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相关的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家长和企业作用,监控学生就业及毕业生工作适应状况以及用人单位和社会的综合评价等。
6、人事处:负责监控师资队伍动态,抓好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需要合理配备师资,做好不同梯次教学团队与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 各系(部)实施三级监控
教学系(部)是实施教育教学及管理的实体,也是实施教育教学质量监控最重要的组织。各系(部)成立系教学巡视小组,成员由系班子人员组成。主要监控各项教学及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重点监控本系(部)各专业建设与发展、教学计划实施状况、教学文件的齐备、校企合作、素质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学生学习状态、毕业生工作状态等。
(四)学生信息员实施四级监控
学生信息员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辅助力量,也是学校办学以学生为本的具体体现。学生信息员由各系(部)推荐的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反映学生、家长对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学生管理、管理部门及任课教师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体系:
1、教育教学督导制度
(1)教育教学督导条例
(2)实施领衔督导的规定
(3)教育教学巡视检查制度
(4)教学系巡视检查制度
(5)教育教学质量预警制度
(6)教育教学联席会议制度
2、教学质量标准制度
(1)教学文件编写制度
(2)教材选用制度
(3)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4)常规教学各环节质量标准
(5)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3、教学文件管理、归档制度
4、教学准备评价制度
(1)新教师汇报课制度
(2)教研室教研活动制度
(3)教案检查制度
(4)集体备课制度
(5)带教制度
5、教学过程评价制度
(1)听课制度
(2)作业检查制度
(3)教育教学信息员反馈制度
(4)任课教师与班主任联系制度
(5)教师座谈会制度
(6)学生座谈会制度
6、教学结果评价制度
(1)考试及评价制度
(2)成绩分析制度
(3)教师考核制度
(4)教学质量检查制度
7、专业建设评价制度
(1)专业市场需求调查制度
(2)课程评价制度
(3)校本教材备案审批制度
(4)兼职教师选聘和奖励制度
(5)实训中心使用和管理制度
(6)专业教师培养培训制度
(7)学生生涯发展规划制度
(8)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制度
8、毕业生质量跟踪评价制度
(1)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和用人单位信息库制度
(2)企业和家长满意度调查制度
9、各部门工作制度
四、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方法体系:
(1)教育教学信息监控——通过日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检查,期初、期中和期末教育教学检查,教学系教育教学信息反馈和学生教育教学信息反馈等常规教育教学信息收集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育教学中的动态问题。
(2)教育教学督导监控——对所有教育教学活动、各个教育教学环节、各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方案等进行经常性的随机督导和反馈。
(3)专项评估监控——利用评估的诊断功能,通过校内新建专业评估、精品课程评估、教材评估、实训室评估等,促进工作质量提高。
具体方式为:听课、常规和专项检查、评教评学、带教、毕业生质量跟踪等。
五、教育教学质量监控的信息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系统就是要建立教学质量信息库,收集、整理、分析教学信息、资料和数据。
1、信息收集渠道:一是学校领导、监测中心专家、教务处、教育教学综合督导处、系部领导等人员的听课检查;二是期初、期中和期末的教学检查;三是各类教学质量评价;四是学生信息员的意见收集;五是师生座谈会;六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反馈。
2、信息处理与反馈。教育教学综合督导处及时对汇总的信息进行调研分析,分类反馈到相关部门。各部门能自行解决的由部门解决,单个部门难以解决的由教育教学综合督导处联合相关部门商议解决方案,实施针对性措施。
3、跟踪监控。教育教学综合督导处对所反馈的问题实施跟踪监控,直至问题得到合理解决。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教育教学综合督导室。